
四川在线记者 李梓溶
12月23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悉,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精神,进一步做好成都市市级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该中心印发了《成都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成都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分三种方式执行:电子卖场(集采专区)采购、定点采购和单项委托采购。
其中,电子卖场(集采专区)采购,是指采购人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实施具体产品或服务采购。包括直购、竞价、反拍、团购四种交易方式。而定点采购,主要针对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3个品目。单项委托采购,则是指采购人以单个项目为单位,委托市公资交易中心依法组织实施采购。
《通知》要求,成都市本级政府采购要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率不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