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再加码

2022-06-27 18:48:0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范瑞鸣


四川在线记者 李梓溶

记者从四川省财政厅获悉,7月1日起,为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进一步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我省将严格落实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政府采购领域给予中小企业更多支持。

进一步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可按规定,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申请提前开展采购活动。

省级部门已完成采购需求审查和计划备案等具备条件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应于6月底前开展采购。

对预算有保障的政府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加大合同预付款比例,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7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通过采购一体化平台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得要求供应商通过其他渠道,如线下报名、指定邮箱报名等方式重复或有偿获取采购文件。

取消收取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免收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根据《通知》,7月1日起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预留份额、评审优惠都将持续加码。

根据《通知》,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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