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年送“福袋”:政府采购如何不踩雷

2023-01-31 22:04:3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范瑞鸣

四川在线记者 李梓溶

新年伊始,福袋来袭。

川观小课堂给读者们送来一个“警示福”:我们梳理了我省2022年通报的政府采购典型违法案例,并特别邀请了业内专家解析,教大家如何不踩雷,助推我省2023年政府采购有序高效运行。

据省财政厅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我省共通报了两个批次、四大类型、20个违法案例,记者就此一一进行了梳理,其中,典型的违法情形有: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串通行为;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四种。

招投标“转转会” 三公司被处罚10万余元

违法行为: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串通行为。

案例回顾:某县水务局某项目采购中,A公司与四川B公司、成都C公司恶意串通,约定由A公司中标,并负责出资B公司、C公司的投标保证金。2021年6月, 该县财政局对以上三公司作出罚款101474.4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专家解析:恶意串通就等同于人们常说的“转转会”,也就是特定的几个供应商私下商量好,组成一个联盟。一个投标项目,约定好一个公司投标当“主角”,其它公司去陪标当“配角”。轮到下一次的投标项目,又轮换着来。还有一种情况是因为政府采购制度当中有要求,正常投标情况下,需要有三家供应商参与才能进行。一些供应商投标时因担心供应商数量不足而导致项目流标,所以就会寻找一些其它供应商当“群演”。

警示建议:供应商的恶意串通,想要达到的目的就是中标。但中标,本身就是“打铁还需自身硬”的一个结果,需要供应商从多个维度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否则,一旦东窗事发,不仅中不了标,赚不了钱,还会被取消参予政府采购的“资格”。

“挂羊头卖狗肉”被列入“黑名单”

违法行为: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案例回顾:某市商务局某项目采购中,成交供应商成都A公司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给成都B公司实施。2021年12月,该市财政局对成都A公司作出罚款1418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专家解析:合同转包,通俗的来理解,就是挂羊头卖狗肉。比如,你家要装修,小明是一个装修公司的老板,接触了一番,你觉得小明公司有实力、有想法,有能力把你家装修好。结果签了合同以后,装修时不是由小明公司来给你进行,而是把你家装修给外包给一个你从未接触过的公司。首先这就是一个欺骗行为,其次,在装修过程中的质量就难以保证。转包行为在招投标领域较为普遍,很多公司甚至“以此为生”,他们利用自身“光鲜”的条件吸引采购人,大量的参予招投标,并在中标以后,又不实际作为,却将项目卖给其它公司,以赚取利润。

警示建议:针对这类情形,作为买方的采购人就需要提高警惕,如果在项目交付或实施的过程中,遇到“货不对路”的情形,怀疑被转包的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在项目结束后,要加强履约验收,也就是看项目结束后的成果理不理想,符不符合要求。同时,建议加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让违信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假李逵”被罚 “禁赛”3年

违法行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案例回顾:某发展和改革局某项目采购中,四川A公司伪造检测报告投标响应,并伪造成都B公司、成都C公司投标文件参与投标。2021年7月,该财政局对四川A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专家解析:这类情形我们在生活中很常见。类似于一个单位招人,招聘条件要求的是985、211大学的经济专业研究生,但应聘者本来的自身条件达不到,为了获得这份工作,进行了学历的伪造。

警示建议:在政府采购招标投中,采购文件评分条款设置复杂,有些材料评审专家无法一一现场核实,一些供应商就此钻空子。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每年的监督检查中,材料作假将会被重点巡查,一旦发现,就会给予严重处罚。所以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毕竟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

“生而不养” 中标不签合同被处罚

违法行为:成交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案例回顾:某市教育信息与装备中心的项目采购中,成都A公司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结果公告发布后,该市教育信息与装备中心多次电话督促成都A公司尽快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该公司以资金链断裂、无法正常履约为由,放弃成交资格。2021年11月,该市财政局对成都A公司作出罚款8353.8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专家解析:中了标后却不签合同,这一让普通人百思不得其解的行为,在招标投领域却并不少见。这与上文当中的转包原因一致,外表“高大上”的公司中标以后,本想将拿到手的项目卖出去。但在卖的过程中,又因为中标项目的利润低微,没有买家接手,自已又不愿意或不能“亲力亲为”,只好将项目放置下来,不与采购人签合同。

警示建议:供应商在违法违规时“脑洞大开”的行为的确让人防不胜防,究其原因,是供应商的违法成本太低,付出的代价太少,所以才屡禁不止,必须加大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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