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李梓溶
6月27日,四川在线记者从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车管处获悉,“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更新情况的通报”于日前印发,这是我省首次就全省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购置更新情况建立通报制度,对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成效的市州予以通报表扬。
根据该通报显示,成都市、遂宁市、乐山市、资阳市、自贡市、眉山市、雅安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上成效突出。当年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分别为:遂宁市100%、乐山市95%、资阳市90%、成都市89%、自贡市82%、眉山市74%、雅安市72%。
“去年,我省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等系列政策的要求,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车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起步较早,而促进“抓手”也形成了系列组合拳。
首先,严格公务用车购置更新审批。“我们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制度,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标准和现状,编制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更新计划,从购置更新源头认真落实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实行集中统一采购、实物分配。”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此基础上,我省建立了新能源汽车采购通报制度。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每年至少1次向各市(州)通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采购新能源汽车情况,督促各地区严格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要求。
其次,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建设为契机,宣传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组织召开新能源汽车推介会、专题讲座、印发资料、试乘试驾等方式,提高干部职工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接受度,引导转变消费观念,营造绿色消费氛围。与此同时,还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与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结合起来。“今年6月中旬,我们在巴中市召开全省基层公务出行保障推进会暨新能源汽车进机关推介会,积极引入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项目,促进绿色低碳出行与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深度融合,着力解决基层公务出行困难,推动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