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李梓溶
近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主体行为持续深化系统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通知从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评标专家、招标代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五个方面进行了职责划分和提出要求。这是29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得的消息。
该通知分别从严格执行强制招标制度、强化招标投标内部管理、严格做好合同履约、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机制、规范招标人代表委派、规范招标投标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招标人积分管理、推动提高招标质量、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9个方面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招标活动。
在强化投标和履约监督方面,通知要求建立异常投标行为监督机制,严格规范投标和履约行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杜绝“陪标专业户”,打破评标专家“小圈子”。
通知要求强化评标专家管理,进一步规范评标相关活动,包括做好评标专家处理(处罚)、严格规范评标活动、规范评标复核管理、规范借用评标专家行为等。
针对代理机构,通知从切实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加强招标代理信用监管、强化招标代理合同管理三方面入手。明确要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监督,行政监督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评价管理,积极开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将招标代理行为作为招标投标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监管,督促招标代理机构规范从业。
强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进一步深化事中事后监管方面,通知明确,发展改革部门充分发挥招标投标指导、协调作用,强化招标投标工作统筹推动。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经济和信息化、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等行政监督部门进一步落实对本行业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