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开展政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查处四种违法行为

2023-12-20 15:11:2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范瑞鸣;王洁


四川在线记者 李梓溶

12月19日,记者从四川省财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四川省财政厅、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决定联合开展全省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主要针对2022年1月1日以来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重点查处四种违法行为。其中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

本次专项整治时间从2023年12月6日开始至2024年6月30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2023年12月6日至2024年2月29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专项整治聚焦查问题、纠偏差、补短板,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府采购问题项目;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为移送处理阶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打击力度,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为汇总报告阶段,各市(州)财政部门汇总形成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总结典型案例和先进工作经验,查找问题及不足,探索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并于2024年6月10日前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于2024年6月30日前汇总报送财政部,通报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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