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圣洁 四川在线记者 李梓溶
10月29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省采购中心”)获悉,为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助力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该中心于10月28日出台了《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两函一录”制度》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制度》,两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该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文件编制、开评标组织及结果复核、档案管理等重点工作,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
省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使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要求落地落实,该中心着力“内外兼修”,共同促进政府采购项目公平、公开、公正。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两函一录”制度》包含采购项目修改建议函、风险提示函及评审结果备忘录。“该制度主要是根据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并明确与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沟通的‘规定动作’和关键内容。”该负责人表示。其中,“两函”,是对招标文件进行公平性审查,旨在通过修改建议函、法律风险提示等形式,建议采购主体对不合理条款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
“一录”,则适用于评审专家,虽然评审专家有独立评审权,对其评审不能进行强制干涉,中心立足服务本职,严格履行采购结果复核责任,以规定形式提示专家严谨按照采购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审,并将提示过程完整记录,确保能够更好地留存和还原评审情况。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制度》按照中心现行政府采购项目分段式流程,将工作环节、重点事项进行再梳理、再完善、再优化,进一步夯实中心业务内控机制。”该负责人表示,这项制度将工作流程划分为文件编制,包括采购文件编制、采购文件审核、采购公告(邀请)发布、答疑等,开评标包括评审专家抽取、开标组织、评标组织、评标结果复核确认等环节,文件编制项目负责人和开评标项目负责人各司其职,形成完整的项目负责人制度,确保项目合理合法合规,高效阳光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