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且愿意回家乡就业 巴中籍优秀大学生每年可申领万元专项资助

2018-07-19 06:32:57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顾强史晓露

本报讯(记者史晓露)7月17日,记者从巴中市教育局获悉,近日,巴中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巴中籍“985”“211”“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到巴中就业专项资助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愿意回巴中就业的大学生,可享受就读期间每人每年10000元的专项资助。

据介绍,专项资助对象为:符合巴中市当年发布的急需紧缺专业需求,户籍或生源地在巴中市,且从2018年起开始在“211”“985”“双一流”高校就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自愿毕业后回巴中市域内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工作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大学生。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巴中市急需紧缺专业目录(2018年),包含了26个研究生专业,涉及农业机械化工程、果树学、蔬菜学、茶学、儿科学、妇产科学、产业经济学等专业;73个本科专业,涉及农业、社会工作、土木工程、医学、经济学、金融学、法学、新闻学等专业。

符合条件的巴中籍学生,需在当年8月31日前向市教育局递交申请书,市教育局将与审查合格的资助对象签订《巴中籍重点本科以上大学生专项资助协议书》。

不过,办法也明确,不能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违反学校相关规定被退学、开除学籍或毕业当年参加巴中市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但未被录(聘)用且不服从调剂考核招聘到乡镇等基层单位工作的资助对象,不再享受资助政策,并需一次性全额向市财政退还已享受的资助资金。已享受资助政策的未按协议规定回巴中就业或已就业未按协议规定履约的,全额退还已享受的资助资金,并缴纳违约金。

此外,如资助对象在资助期间想继续脱产提升学历,并继续享受资助,需经市委人才办批准同意;资助对象毕业后在协议服务期内不能脱产提升学历,但支持、鼓励资助对象在职提升学历。

“该专项资助将资助政策端口前移,旨在提前为巴中储备人才。同时,该政策专门为巴中籍优秀大学生而设,这些优秀人才回到巴中后更容易留下来。”巴中市委人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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