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平昌县一学校会计贪污公款1500余万元 获刑14年

2019-07-30 17:45:0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彭焘

四川在线消息(温春 记者 施皓文)利用职务之便,以学校名义四处借款1518.92万元,供其挥霍终落法网。近日,记者从平昌县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审查并公诉的平昌县某乡镇初级中学原会计郑华贪污公款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郑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1518.92万元。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4年4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郑华身为该校会计,利用经手和管理学校公共财产的职务之便,以学校工程建设需要资金的名义先后从学校教职工、社会群众等79人处借款1518.92万元。郑华借款后并未将借款打入到学校账户,而是据为己有,用于支付个人的民间借贷及日常挥霍。

2018年3月22日,平昌县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郑华刑事拘留,同年4月27日被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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