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平昌发布第一号公告:企业开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

2020-01-30 11:04:2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覃贻花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施皓文)为加强对传染源的筛查和管理,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尽快遏制疫情蔓延扩散,巴中市平昌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1月29日发布第1号公告,要求停止组织和许可大型群众性活动,暂停各乡镇“赶场日”,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群体性聚餐活动。全面暂停省市县乡村客运班线及包车,暂停城市中心城区活畜禽交易及宰杀经营行为,金融机构、供电公司、泓源水务公司、港华燃气公司等公共服务单位,不得对欠费用户停止服务。

全文如下>>>

平昌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公 告

(第一号)

一、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来(回)平人员必须主动配合体温检测等健康评估,如有发热、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相关症状和流行病学史的,应居家医学观察14天。拒不执行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同步开展干部职工全覆盖自查,对有相关经历人员建立台账,并及时函告居住地加强管理。

二、党政机关上班时间为2月3日(正月初十),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值班值守、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保持全员在岗。推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具体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通知为准,未通知之前各学校不得自行开学,均不得组织补课、答疑、辅导等各类聚集性活动。企业开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

三、自2020年1月31日零时起,全面暂停省市县乡村客运班线及包车,视疫情防控形势调减城市公交运力直至停运,出租汽车(网约车)调减运力50%并只能在县城区运营,公共交通工具必须消毒,司乘人员佩戴口罩,不得搭载未佩戴口罩的乘客,违者一律停运。从严打击私家车违规营运。暂停全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及考试。所有来平车辆及人员必须主动配合检疫点的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体温异常者按照规定流程接受处理。已实行“封城”措施地区的车辆,原则上禁止进入平昌。特殊情况确须进入的,先行到指定地点隔离。

四、自2020年1月31日零时起,除县乡村超市、农贸市场(暂停活畜禽交易及宰杀经营行为)、药店等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保持正常营业外,其余一律暂时关闭;江阳市场休市,具体开市时间另行通知。各经营场所营业期间必须加强消毒并实施体温检测,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班,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进入并主动配合体温检测。

五、金融机构、供电公司、泓源水务公司、港华燃气公司等公共服务单位要引导用户通过自助设备和网络平台办理业务,督促窗口办理业务的客户佩戴口罩,疫情未解除,不得对欠费用户停止服务。

六、停止组织和许可大型群众性活动,暂停各乡镇“赶场日”,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群体性聚餐活动。全县餐饮行业(含农家乐)除保留龙熙酒店、蓉华酒店、水乡情宾馆外,其余一律暂停营业。三家宾馆必须对入住人员进行信息登记、体温监测,对体温异常人员及时报告并按规定流程处理。定点的宾馆(酒店)只能提供自助餐,不得提供桌餐和聚餐。

七、所有娱乐场所,包括歌舞厅、影院、网吧、酒吧、茶楼、洗浴保健、体育健身、美容保健、游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暂停营业,除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外,夜市全面关闭。

八、对全县所有小区和单独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非本小区(楼栋)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住户相互之间避免串门。

九、全县居民应将使用后的口罩破损后投放至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内,防止不法分子回收贩卖和疾病传播,小区及单位业主按要求进行初步消毒处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规范处置。

十、本公告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疫情值班电话:0827-6386582)。

平昌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 年 1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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