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员工
说不现实
“顾客的损耗大,超市人手不够”
昨日中午,记者走访了春熙路附近多家大型超市,发现各大超市内都有预先加工成的肉馅销售。在一家超市内,记者看到,肉类食品货架上,陈列出了肥瘦猪肉馅和精瘦猪肉馅两种预先加工好的猪肉馅。肥瘦猪肉馅一斤10.9元,精瘦猪肉馅一斤17.8元。
在紧邻的另一家超市内,记者看到在肉类产品区域,工作人员正在将用塑料薄膜包装过的盒装肥瘦猪肉馅往冷冻货架上添放,标签上标注为每斤12.9元,此外还标注了保质期、包装日期等信息。
这些肉馅都是用什么肉品加工的?工作人员指着一旁的带皮前夹猪肉块称,肥瘦猪肉馅就是用类似的猪肉加工的。记者看到,带皮前夹猪肉同样为每斤12.9元。
顾客是否可在超市内购买肉块,现加工成肉馅?工作人员称,“这不太现实。超市内加工肉馅的都是大型机器,顾客买一斤、两斤肉加工,会有很大的损耗,很大一部分肉都留在机器上了。让工作人员手工剁,也不太现实,没有那么多的人手。”在另一家超市内,工作人员也给出了类似的答复。
经营者说
或致涨价
“增加成本,可能转嫁消费者”
对于这一新规,业内经营者又如何看待?四川永辉超市副总经理严炜表示,如果是法规要求,不得将生鲜肉类预先加工成肉馅卖,超市执行下来并没有问题。
对于肉馅的质量,严炜表示,都是与其他肉品同等质量要求,不存在肉馅质量较劣的问题。
对于肉馅质量管控,另外一位业内人士称,“对于质量,可以有专业的检测手段及检测报告来支撑,熟食都能监测到,何况是肉馅。”
“实行起来有难度。”还有业内人士称,按常理超市是不会提供现绞现剁肉馅服务的,如果现绞、现剁,势必会增加超市人力成本,这部分成本必将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成都商报记者 贺华玲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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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批次食品不合格
肉类上市公司上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2月1日发布消息称,在近期抽检的食品中,共发现不合格样品10批次,其中上市公司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精肉火腿(熏煮香肠火腿)检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青岛波尼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牛仔香肠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等。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