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
改变车身颜色需申请变更登记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如果存在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等情况,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是否所有改装都需到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并非如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为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以及增加车内装饰,均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但必须“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
对于违规改装的车辆,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罚款。
律师说法
是否合法应由交管部门认定处理
改装车遇车祸后赔偿应当如何界定?对此,问政四川平台记者采访了重庆金牧(成都)律师事务所赖妍霖律师。
“如受损车辆所贴车膜仅用于美化外观,并未影响驾驶安全,鉴于车膜本身价值和贴膜费用,肇事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赖妍霖律师指出,若受损车膜存在材质稀有、价值贵重等特殊情况,应本着公平原则,综合肇事方过错程度、常规车膜粘贴市场价格标准等因素协商,确定合理赔偿金额。
至于受损车主粘贴车膜改变车辆颜色的行为是否违反相关规定,是否应受到处罚,赖妍霖律师表示“应由交管部门认定处理”。她强调,如受损车主对车辆的改装影响到了驾驶安全,或在一定程度上诱发、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则应综合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及改装后果的严重性认定,来确定肇事者是否需要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