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物流新政实施细则 力争5年内国际(地区)航线达 120 条

2017-08-11 07:42:53来源:四川日报编辑:刘波

  本报讯(记者 蒋君芳)8月10日,记者从成都“产业新政五十条”系列新闻发布第八场上获悉,为落实成都“产业新政五十条”,成都发布《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物流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提出将从多个方面入手,推动企业降低全程物流成本,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物流环境。

  据了解,目前成都已开通了102条国际(地区)航线。《实施细则》提出,航线要进一步加密,力争5年内达到120条。这就意味着,未来5年成都有望新增18条国际(地区)航线。这些新增航线将主要向三大领域布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北美洲、欧洲等全球重要的经济、商业中心城市,全球的机场枢纽城市。对符合规划的新开国际定期直飞航线,成都将在开航培育期内,根据航空公司航线开行方案(包括航程、航班频率、机型、飞行时间、运行成本等)确定补助标准。新开的国际国内班列在市场培育期内,也将获得来自政府的支持。

  在促进航空货运发展方面,《实施细则》提出,鼓励企业大力发展全货机定期航线,在开航培育期内对新开洲际航线等新开航线给予一定奖励。在铁路货运的发展方面,对省内通过国际班列运输至欧洲及中亚的货物以及返程到成都后分拨到省内的货物,在省内运费上给予补助;对省外经国际班列运至欧洲及中亚的货物以及经返程到成都后分拨到省外的货物,给予国内省外段运费补助。

  在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方面,成都市口岸与物流办副主任张弛介绍,以现有双流航空口岸、青白江铁路口岸和龙泉公路口岸为基础,成都将根据天府国际机场等重要交通枢纽的建设营运需求,适时向国家申报建设配套口岸设施;争取设立成都天府保税物流中心(B型)、龙泉公路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开放型经济发展平台。

  同时,成都还将继续拓展口岸功能、提升口岸服务内容,降低口岸场站操作成本。如对标国际先进枢纽机场货站收费标准,从2018年起将双流机场货站货物处置费降至与沿海机场货站收费水平相同。

  在发展专业化物流、供应链物流、总部物流、物流信息化等方面,成都也都将推出力度较大的资金补助政策。例如,对在物流集中发展区内建设标准化多层坡道仓库、冷链仓储设施和符合国家标准或国际认证的绿色仓储设施的企业,按照仓储设施建设投资总额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对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物流信息化项目,按照项目投资额的2%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此外,成都还将探索推进中欧班列多式联运“一单制”和国际陆路联运提单“物权化”,推动建立高标准国际陆路贸易规则;推广集装箱运输、甩挂运输等先进运输组织模式和“无车承运人”“无轨营业部”等新型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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