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处理电子眼有变化? 成都交警:到分局窗口处理和以前一样

2018-08-27 07:22:11来源:成都日报编辑:邓强

8月25日上午,前来处理电子眼违法的市民在交警分局外排起了长队

本报讯 (记者 何良 文/图) 顶着炎炎烈日,排队处理电子眼……从上周开始,我市各分局处理电子眼违法的人数猛增,排起了长队,而这都源于“9月1日起到分局处理电子眼必须要提前绑定,否则就不能处理了”这样一则消息,很多人都急着赶在9月1日之前去处理。

昨天,记者采访了交管部门,成都交警提醒:这则消息是对规定的误读,从9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需提前绑定驾驶证才能处理违法只针对便民渠道(如邮政、银行等)处理非本人的车辆。9月1日后到分局处理电子眼和以前一样,市民无须这几天顶着烈日排着长队来处理。

8月25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交警三分局,尽管是周末,分局外仍排了很多前来处理电子眼违法的市民。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驾驶员刘先生说,听说9月1日过后就不能到分局处理电子眼了,他一早就来排队了。驾驶员王师傅则说,他开朋友车的时候遭了电子眼,听说9月1日后要绑定才能处理,他就赶着在9月1日之前来把违法处理了。

而实际上,这两位驾驶员都没有必要非得赶在9月1日前处理,交警三分局民警李明昭提醒说,绝大部分驾驶员都没有正确理解9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规定。举个例子,马师傅借别人的车开,不小心违反了禁令标志,遭了一个罚款100元记3分的电子眼,9月1日前,他可以到邮政储蓄银行处理这笔违法,但是9月1日后,他需要先绑定这辆车,才能到邮政储蓄银行继续处理,只是多了绑定这么一个步骤,其余的都不变。如果9月1日过后,马师傅要到分局窗口处理,流程等都不会有变化,还和以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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