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穿马路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行人被判刑一年半

2019-01-15 17:41:52来源:封面新闻编辑:彭焘吴柳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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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面新闻讯(记者 吴柳锋)横穿马路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行人被判刑一年半;欠钱赖账,其子女被限制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成都中院宣判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30余万人被骗5000多万……

  1月15日,成都中院发布2018年度成都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在200件推荐案例或案件线索中,最终评出刑事案件4例、民事2例、商事1例、知识产权1例、行政1例、执行1例。

  其中一件刑事案件是一起少见的行人作为被告人的交通肇事罪案件。

  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据了解,罗某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在成都市区一道路上行驶,行人陈某某跨越道路中心隔离护栏横过机动车道,造成罗某所驾车与陈某某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罗某与陈某某均受伤,后罗某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陈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并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陈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针对此案,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马静华认为,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通常是机动车驾驶人员,而非行人,但这并不意味着行人不会成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对行人来说,闯红灯、不走斑马线、跨越隔离设施、扒车、强行拦车等,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更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法院认为陈某在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前提下构成交通肇事罪,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成都法院2018年十大典型案例:

  1、杨某因正当防卫毁坏财物被宣告无罪案

  2、陈某违规横穿马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

  3、徐某等人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

  4、徐某非法盗采砂石损害环境资源案

  5、某公司因员工多次拒绝合理调岗合法解除与其劳动关系案

  6、何某恶意网络差评侵害企业名誉权案

  7、成都国利置业破产和解案

  8、腾讯公司申请“诉前禁令”案

  9、成都市某区政府及区市场监管局行政负责人积极应诉并实质性化解食品安全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

  10、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蒋某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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