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吃饭扫码关注公众号才能开发票?税务部门:查!

2019-02-19 08:16:57来源:成都商报编辑:覃贻花

扫码关注公众号才能开发票,这样开发票的手法,在不少商家中开始流行。2月15日,网友“儿童摇摆机”在IFS姜虎东白丁烤肉店吃饭后开发票时,遭遇了这样的“套路”,他担心自己的信息因此遭到了泄露。

锦江区税务局表示,该商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目前已经介入调查。

网友报料:开发票必须关注微信公众号

2月15日,网友“儿童摇摆机”在一论坛报料,他到IFS一餐厅吃饭,被告知开发票必须关注一个微信公众号。

这名网友称,上周末,他来到IFS六楼的姜虎东白丁烤肉店吃饭,吃完后看到前台有“扫码开票”的提示,他拿出手机扫码,结果扫码后出现的不是填写发票的页面,而是提醒关注公众号开发票。

“我耐着性子点开这个‘潮妹儿吃成都’的微信公众号,发现下面有一栏‘开发票’,我需要把微信里的开发票信息导入进去,餐厅前台才会给我开具发票。”

这位网友写道,开完发票后他越想越不对,首先,作为一名消费者,他认为个人隐私无故遭到了侵犯,出去吃一次饭,第三方公众号就已经有了他具体的单位名称、地址等信息,令他感到不适;其次,店铺只给了一种开票方式,就是扫码开票,“我提出能不能不扫码?结果遭拒,我的消费者权益遭到了侵犯”;第三,关注公众号与开发票行为挂钩,强制餐厅顾客关注,是否存在公器私用?“开发票是我作为消费者的天然权利,但是我感觉被‘强制关注公众号’绑架,我能接受扫码开票,但关注公众号开发票,我真的不能忍。”后文还附上了两张发票。

记者亲测:

取关公众号 先前提交的信息仍在

2月17日中午,记者来到IFS六楼的这家餐厅,正值饭点,等位的人非常多,记者以消费者名义取号排队,排队中,得知因为发票已经用完,当天吃饭无法开发票。

记者留意到,网友“儿童摇摆机”文中的发票公章“四川久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店内的营业执照一致。

记者看到,一位女士要求开发票,前台表示无法开具,只能留下个人信息,离开后等待邮寄发票。

在记者向前台收银员说明来意后,她拿出一个二维码牌子说,“我们这个主要是方便顾客开发票的时候填写个人信息,有的时候我们忙不过来,手机填写速度比较快。”

记者扫了二维码,首先微信登录,获取信息,然后弹出一个“潮生活发票助手”页面,上面有四个栏目:“普票”“专票”“个人”“车主”,其中常用的“普票”一栏填写“单位名称、税号、单位电话(非必填)”,“专票”则需要填写“单位名称、税号、单位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户”;“个人”需要填写“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下面还有一栏“温馨提示”,一次输入永久保留。

点击信息提交后,弹出一个二维码标注:“关注公众号,前台领取发票”;识别二维码后,弹出一个公众号“潮妹儿吃成都”,点击关注,进入公众号页面,下面菜单栏中有一个“开发票”,点击信息提交成功。

此时,前台收到记者提交的信息。“根据这个信息,我们再把发票打印出来给顾客,如果我们点击取消打印,这个信息将不会被保存。”收银员说,记者点得太快了。“其实你不用关注也能开发票。”

按照收银员的提示,记者取关后,再次扫描,此时页面直接弹出了自己先前提交的信息,这意味着,记者的个人信息被收集了,每个手机只能扫描一次。

正好,一位顾客要开发票,收银员拿着他的手机操作,当页面出现微信公众号页面时候,“关注公众号”下一栏有一个开发票的栏目,“你不用关注,跳过这一环节,直接点开发票”,如收银员所说,成功提交,没有关注公众号,这位顾客成功地开具了企业发票。

当记者表示对此进行采访时,姜虎东白丁烤肉店自称店长的人士拒绝了采访。“我们跟这个微信公众号是合作关系,你们去问他们。”记者观察发现,当有人表示要开具发票时候,这位店长都会指这个二维码牌子。

公众号公司回应:

公司后台未收集到任何个人信息

“潮妹儿吃成都”隶属于深圳多易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月18日,记者致电该公司客服,该客服表示,该公司开发票绑定公众号不仅仅在成都,在全国都这么使用。“存在即是合理,就没有问题。”

“我们都用一年多了。”这位客服说,顾客所提交的个人信息该公司后台看不到。

稍后,一位自称深圳多易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的人士对这件事予以回应。“我们用扫码开发票,主要是方便顾客开具发票,方便以后顾客查找发票。”这位法务说,是否关注公众号,完全取决于消费者的意愿,“你可以关注后再取关”,是否一定强制关注后才能开发票,要从技术上进一步核实,“如果确认是,我们会即刻纠正,立即改善。”

对于收集个人信息,这名法务说,公司后台没有收集到任何人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电话号码和名字。“我们获取的只是一个微信昵称,即便我们真的是为了吸粉,也没有违法。”这位法务说,这个昵称是方便顾客下次扫码后,可以不需要再手动输入信息,方便消费者消费。

税务部门:

开发票是义务

不得设置任何门槛

对此,锦江区税务局征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只要商家向消费者提供了服务,或者发生了交易行为,商家就要开具发票。

“开发票是无偿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设置任何的门槛。”征管科工作人员表示,发票若是开个人的,则抬头只需要写“个人”即可;若是开单位的,则需要提供“单位名称和纳税号”,“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这些根本不需要,这种开发票行为看起来更像是为了收集个人信息。”

锦江区税务局纳服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该商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目前已经就此事介入调查。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钟美兰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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