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成都公积金中心获悉,为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部署,成都公积金中心昨日下发了关于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明确,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职工,贷款权益不受影响;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者,住院治疗、医学观察或被政府隔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疑似病人或密切接触者以及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职工,在疫情期间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
据悉,通知措施自今日起施行,有效期至疫情结束。(记者缪梦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