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中国共产党成都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全会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总结了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以来成都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2020年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等提出新的要求。
近日,记者采访了市纪委监委研究室相关负责人,从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创新开展东进巡察、干部选人用人“下沉一级”核查等创新举措,解读2020年成都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亮点。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建立小微权力清单
2019年,全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335件1686人,群众切身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今年将如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报告》提出,要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作用,探索完善督促基层党组织履行党内监督责任的制度机制,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党组织责任意识。聚焦村级“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社会保障救助、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等基层事务,推动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跟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才能确保监督的触角进一步向村(社区)延伸。”市纪委监委研究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基层权力运行,要突出标本兼治,在保持惩处不松劲的同时,也需要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
构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体系
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2019年,全市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210件,问责185人、92个党组织。
如何构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体系?《报告》明确,要协助市委构建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协同发力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体系,推动“关键少数”履责尽责。建立纪检监察机构定期分析研判所在地区(部门)政治生态制度。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探索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
“通常我们提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的是‘两个责任’,这次我们进一步提出构建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协同发力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体系,把责任压实在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身上。”市纪委监委研究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到,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但二者并非简单并列,没有主体责任充分履行这个前提条件,监督责任也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接下来,成都将进一步强化同级监督和“关键少数”监督,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检查,完善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离任审计等制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同时严格督促“关键少数”管住大多数,带动监督全覆盖。
聚焦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实行“下沉一级”核查
如何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品行关?《报告》明确,要扎实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既要看党员干部是否政治过硬、是否清正廉洁,还要留意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评价和口碑。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对拟提任领导干部的人选,其问题线索有可查性的一律核查,已了结但重新研判还具有可查性的再次核查;对非本级管理干部拟任本级管理领导干部的人选,问题反映较多、内容具体的,实行“下沉一级”核查问题线索处置情况。
市纪委监委研究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报告》明确了对干部选人用人的标准,也提出了更严格更具体的程序,创新实行“下沉一级”核查。该负责人举例,如区管干部提拔到市管干部后,相关单位要下沉到原部门去调查了解情况,“下沉一级”以更严标准、更严措施,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倒查,将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干部选人用人再把一次关。
聚焦释放政治巡察震慑效应
创新开展东进巡察
2019年,成都市创新开展专项巡察,围绕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现场办公会任务落实情况,组建7个巡察组集中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问题203个,提出意见建议196条。
今年是东部新区全面建设的关键之年,如何把政治巡察与市委中心工作相结合,有效推动东部新区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报告》提出,要建立与东进区域体制机制创新相适应的巡察制度,创新开展东进巡察。强化巡察与其他监督的贯通融合,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制度。
“党组织建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重点工作在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市纪委监委研究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市委相关要求,东进巡察正在制定工作方案,将适时组建巡察组开展巡察。常规巡察侧重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东进巡察的主要方式是激励加警示、常驻加常巡,不但要发现问题,更聚焦决策部署落实、体制机制运行、干事创业氛围,注重务实有效推动解决问题,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创新创造,起好促进作用,全力助推东部新区建设成型成势。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钟茜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