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结合全市推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工作,我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成都市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原则上高龄津贴全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方式发放。
《通知》指出,高龄津贴的发放和补发应遵循本人自愿申请的原则。高龄津贴的申请可由本人或者亲属代为提出申请,填写《成都市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补发)申请表》,并提供本人及代办人户口簿、身份证、社保卡等资料。其中入住养老机构或散居的特困、失能失智老年人,本人或亲属申请有困难的,可由机构或老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村)代为申请,并办理享受高龄津贴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
《通知》规定,当月新增的高龄老年人,从当月开始发放;当月减少的高龄老年人,从次月起停止发放。从2020年7月1日起,对滞后申报的高龄老年人,可从其申报当年符合发放条件的月份起计算补发月份,补发的总月份最长不超过一年。除去世前已提交申请外,已去世的高龄老年人不再补发。高龄老年人的年龄界定以户籍记录的出生日期为准计算。
原则上,高龄津贴全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方式发放。对确因存在无法办理身份证、死亡后仍有补助应发放、不能配合的失智或重性精神病患者等情形无法开立金融账户办理社会保障卡的人员,为确保惠民惠农补贴政策落地落实,享受对象利益得到保障,高龄津贴资金可以在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特殊备案”模块中发放。同时,采取代为领取方式发放高龄津贴的也纳入特殊备案管理,并在人员信息中予以标注。各区(市)县要根据实际情况,引导、督促、帮助老年人到银行、人社部门申办、激活社会保障卡。对行动不便的高龄老年人可通过批量收集数据制卡、联系银行上门集中办理等方式办理,有效提高高龄津贴享受人员持卡率。(记者 缪梦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