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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新能源汽车 明后年继续免征购置税
三部委发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记者22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明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
公告称,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公告明确,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2017年12月,财政部等四部委曾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其中明确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在2017年确定的政策即将到期之际,为了促进汽车消费,3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
综合新华社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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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三”换“国六” 可享2000元消费奖励
成都启动汽车更新换代活动,有效降低市民汽车升级成本,推动全市汽车消费市场复苏振兴
为加快落实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不断扩大汽车消费市场,加速淘汰排放标准较低老旧车辆,成都启动汽车更新换代活动。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22日举行的“支持汽车更新换代活动启动暨培训会”上获悉,成都日前出台了《支持汽车更新换代实施细则》。
细则显示,置换或报废在成都登记注册的国三排放标准以下(含国三)家用乘用车,并在成都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排放标准家用乘用车(含新能源车),每辆给予2000元一次性消费奖励。
记者注意到,此政策中家用乘用车,是指登记车主为个人的7座及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等,包含小(微)型轿车、越野车、面包车等。
据悉,置换或报废的国三排放标准以下(含国三)家用汽油乘用车出厂时间须在2011年7月1日(不含2011年7月1日)之前、家用柴油乘用车出厂时间须在2013年7月1日(不含2013年7月1日)之前,且2020年3月11日之前(不含2020年3月11日)已在成都登记注册。
置换或报废的国三排放标准以下(含国三)家用乘用车,并购买“国六”排放标准家用乘用车(含新能源车)须同时发生在2020年3月1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且新购置车辆应在我市注册登记。置换时间以置换车辆收购合同落款日期为准,报废时间以《机动车注销证明》注销日期为准,购买时间以购车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车辆置换须在自愿参加此次活动且在成都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内完成,即旧车置换和新车购买须在同一汽车销售企业内发生。置换或报废汽车同时购买新车的消费者须为同一个人。
包括一汽大众、一汽丰田、吉利、沃尔沃、标致等5个“成都造”汽车品牌12款车型在内的299家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超过100款车型将参与此次活动。活动通过政府支持叠加企业优惠的方式,有效降低市民汽车升级成本,将推动“成都造”汽车销售和全市汽车消费市场复苏振兴。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叶燕 邹悦 实习生 袁蓠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