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意见》,深化居民小区治理 打通城市治理“最后100米”

2020-05-13 06:36:07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顾强

四川在线记者 吴亚飞

近日,成都出台了《关于深化和完善城镇居民小区治理的意见》。围绕这一《意见》的出台背景和落实措施,5月8日,成都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其进行了解读。

居民小区是城市的微观单元,是城市治理的“最后100米”。目前,成都已建成商品房小区、老旧院落、拆迁安置小区等城镇居民小区近2万个。此前,由于政府、社会、居民的权责边界不够清晰,小区管理常出现纠纷和难题。

“深化和完善城镇居民小区治理,就是要深化城市精细治理,推动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向城市治理末梢延伸拓展,不断提升特大城市治理精细化和服务精准化水平。”成都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社治委常务副主任薛敏说。

《意见》涉及8个方面23条具体内容,明确力争通过3年努力,到2022年实现“三个全覆盖”“四个更加”“两个有效”,即:城镇居民小区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居民自治组织全覆盖、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小区治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党的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基层党组织引领能力更加增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机构运行更加规范;居民群众参与意识和能力有效提升,居民小区突出矛盾问题有效解决。

为了充分激活小区居民、物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力量,形成参与主体,《意见》明确要支持居民小区成立业主或居民自治组织,搭建沟通交流、议事协商平台;鼓励物业服务机构在做好基本服务基础上,结合小区居民需求提供增值服务;通过项目资助、委托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发挥社会组织、社会企业、志愿者队伍和其他第三方专业机构等专业优势,引导多方社会力量为小区居民提供服务。

此外,《意见》注重激励支持与监管约束双向并举,提出建立健全业委会成员选举和纠错退出、物业行业公众满意度和第三方评价、小区信息公开价格协商、部门联合查处惩戒等机制,实现政府监管、居民自治、社会协同衔接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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