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再出台“八项机制” “允许占道经营”措施升级

2020-05-29 06:37:09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陈乐

28日,成都较场坝东街占道经营的摊位食客满座。

今年3月,成都市城管委出台了“五允许一坚持”措施,规定疫情期间,企业和经营者在保障安全,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洁卫生工作等前提下,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开辟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允许临街店铺临时越门经营,允许流动商贩在一定区域贩卖经营。

5月28日,成都市再次升级出台摊点摊区设置引导、群众投诉现场快速处置、摊区安全防护等城市管理“八项机制”,进一步规范“五允许一坚持”前期实施过程中占道经营带来的部分交通和食品安全隐患、市容及环境卫生影响等方面问题。

“‘八项机制’是对之前‘五允许一坚持’的细化深化,进一步规范管理,做到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原则。”成都市城管委法规执法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具体来看,建立八项机制包括:建立摊点摊区设置引导机制;建立商贩摊主清洁卫生责任机制;建立群众投诉现场快速处置机制;建立商贩摊主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商贩摊主榜样示范机制;建立商贩摊区择优拓展机制;建立摊区安全防护机制;建立城管巡查服务机制。

精细 对已有内容提出细化要求

此次出台的“八项机制”,包含对“五允许一坚持”已有内容的进一步细化。针对性、可操作性明显增强。

例如,“八项机制”明确,可以从事占道经营的街道、路段、时段以及对每条街道商贩最大容量,实行一街一策、一点一策。同时要求经营的商贩摊主严格执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经营活动结束后,商贩摊主及时恢复摊区环境卫生,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深化 建立商贩摊主容错纠错机制

“八项机制”中明确,要建立商贩摊主容错纠错机制。对商贩摊主出现一些违规问题或者投诉问题,城管部门主动予以指导、帮助。第一次予以指导帮助,发放“粉色”宣传单;第二次予以教育提醒,发放“黄色”提醒单;三次予以容错纠错,可发放“白色”行政处罚告知单。

建立起现场快速处置机制。要求各区市县综合执法(城管)部门联合同级公安、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建立协同监管和现场快速处置机制,对商家摊主经营产生的各类扰民问题,及时开展现场处置,积极化解商家和市民因经营产生的矛盾纠纷,营造和谐共赢的经营和生活环境。

建立商贩摊区择优拓展机制。在各摊区推选一至两名商贩代表,及时收集和反馈摊区商贩意见和建议,及时取消市民和商家都不满意的摊区。

服务 建立摊区安全防护机制

建立摊区安全防护机制。在允许设置的临时摊区,设置隔离栏等安全设施,保证通行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优先引进解决生计的小商小贩、农民自产自销、便民鲜活产品,并会同市场监管、安全应急、商务等主管部门协同开展规范管理,指导占道经营者安全用气、用电等,开展经营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隐患排查和处置。

建立城管巡查服务机制。实行市、区、街道办三级分级指导:市城管执法总队一、二、三支队每天分两班制进行指导巡查,重点开展对属地街道办的政策指导、商家和摊贩的宣传指导;各区(市)县综合执法(城管)部门负责协调同级行业主管部门一起开展服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经营者出现的困难;属地街道办和城管执法中队动态掌握辖区内点位,及时协调同级商务、市场监管、安全应急等部门提供安全、规范经营指引和服务。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 见习记者 刘柯辰 综合川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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