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何网签备案?成都出台"办法",办理时限缩短至1个工作日

2020-06-04 06:08:00来源:成都商报编辑:刘波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如何办理?6月3日,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该局出台了《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办理流程、办理条件等进行了详细规范。

  据成都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优化了商品房网签备案业务流程、变更流程、注销流程,并优化了监督检查模式,目的是为了规范商品房买卖活动,简化办事流程,方便交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而根据《办法》,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及变更、注销,市、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原先3个工作日的办理时限缩短至1个工作日。

  如何办理网签备案?

  拟定合同、签章确认

  申请备案、备案赋码

  《办法》明确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办理程序,共分为四步:

  第一,拟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网签备案系统录入当事人、房屋基本状况、成交价格、付款方式等基本信息,完成合同条款内容拟定。

  第二,签章确认。双方当事人就拟定的商品房合同条款内容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共同提交“联机打印”并在打印出来的合同上签字盖章;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网签备案系统中直接通过电子签名(签章)予以确认。

  第三,申请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人签订联机打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30日内,通过网签备案系统申请备案并上传购房人有效身份证明、购房资格证明、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资料;能通过信息共享等手段获取的,不再上传相关纸质证明资料。

  第四,备案赋码。经核验无限制买卖情形的,网签备案系统即时生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并赋予合同备案编码,系统自动将该商品房的状态标注为“已售”,并将网签备案信息记载于楼盘表。

  如何办理备案变更?

  这几种情况

  可以通过系统自行办理

  根据《办法》,商品房所有权尚未登记在买受人名下,网签备案合同内容录入错误或者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变更。同时,对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期间出台有关住房调控政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需先注销预告登记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变更。

  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已办理抵押备案的,申请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变更前须注销抵押备案或经贷款银行同意(已注销预抵押登记的除外)。

  当以下合同内容录入错误或者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通过网签备案系统自行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第一,付款方式、首付比例、贷款银行、贷款期限;

  第二,除姓名(名称)、证件号码、证件类型、电话号码外的购房人信息;

  第三,买卖当事人、商品房基本状况以外的其他约定事项。

  商品房基本状况发生变化的,当事人无需办理备案变更手续,由网签备案系统在楼盘表相关信息更新后自动对合同相关内容予以更新。

  如何办理备案注销?

  当事人应当通过

  网签备案系统上传资料

  根据《办法》,商品房所有权尚未登记在买受人名下,买卖双方解除合同或终止履行的,当事人应当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注销。同时,对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期间出台有关住房调控政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需先注销预告登记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注销。

  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已办理抵押备案的,申请注销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前须注销抵押备案或经贷款银行同意(已注销预抵押登记的除外)。

  经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裁判文书确认解除合同、合同无效或终止履行的,任一当事人可单方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注销手续(生效裁判文书中明确由双方办理的除外)。

  房地产开发企业被依法注销或吊销的,购房人可单方申请办理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注销手续。

  申请办理备案注销手续的,当事人应当通过网签备案系统上传身份证明及解除合同或终止履行的协议或生效裁判文书等资料;不能通过网签备案系统网上办理的,可提供相关资料到政务窗口申请办理。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王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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