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警提醒:电动平衡车不属于交通工具,不能上路行驶

2020-06-05 11:09:59来源:成都日报“锦观”新闻客户端编辑:邓强

随着夏季到来,电动平衡车又成为不少市民的代步工具,然而,踩着电动平衡车等滑行工具上路行驶,看起来很潇洒,实则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今天,成都交警五分局发布提醒,电动平衡车不属于交通工具,不能上路行驶。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今年的“减量控大”总体目标,从6月1日开始,交警五分局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项“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加大对电动平衡车等滑行工具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为了自身的安全,请市民不要骑电动平衡车上路。

今年4月29日,陈某骑电动平衡车,行驶成华大道首钢蓉城里在建工地门前时,因为操作不当自行摔倒在地,由于滑行工具安全措施不全,导致陈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五分局民警提醒:看似酷炫拉风的背后,也潜藏着重重危险。平衡车本身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是平衡车没有物理刹车系统,仅靠人体重心来控制刹车是非常危险的,而且平衡车一般速度很快,在道路上遇到紧急情况,不能马上刹车,对骑行者本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都存在极大的危险性;二是平衡车本身没有任何安全保障措施,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造成骑行人员受伤或者死亡。目前尚未将电动平衡车明文规定为交通工具,因此在大多数城市,电动平衡车不具有路权,简单来说就是不能上路。“平衡车和旱冰鞋、滑板一样,不属于交通工具,是不能上路行驶的”。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何良 供图 交警五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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