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李智
6月29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袁某等18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主犯袁某和刘某无期徒刑;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不等,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据悉,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4年期间,袁某为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纠集同伙在成都市郫都区开设赌场,安排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长期在该区域内开设“翻牌机”赌场,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2008年10月13日,该组织成员将一名在赌场内滋事的参赌人员殴打致死,事后安排人员出面顶罪。
为了确保组织的延续性和稳定性,该组织制定了严格的奖惩措施和纪律要求,内部结构严密,成员分工明确。
在存续期间,这一黑社会组织采取暴力手段,欺压百姓,有组织地实施了开设赌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窝藏等多起违法犯罪,致1人死亡、1人重伤以及其它重大财产损失。
同时,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后,采取开设公司、经营房地产等方式,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在当地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影响极为恶劣。
法院认为,袁某等18名被告人的上述行为,属于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遂根据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并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