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维修屋顶时摔下死亡,物业公司与死者家属一度因赔偿闹僵:没人喊他去做……

2020-11-12 06:36:16来源:红星新闻编辑:刘波

谁都没想到,从1米7高的脚手架上摔下后,62岁肖光权住进ICU,几天后离开人世。此前因为医疗费的给付问题,一道“裂痕”横亘在家属与肖光权所供职的物业公司间。

物业认为,他们并没有要求本职是保安的肖光权在休息时间去做屋顶检修,称“没有人喊他去做。”而家属方则认为,“一个人不会平白无故到市场里去高空作业?”人是在工作中出了事,属于工伤,因此无论如何也应该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

最终,在肖贵全去世3天后,在郫都区司法局三道堰司法所、三道堰安全办公室相关人员、郫都区中平村相关负责人的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

【意外发生】

上了12小时夜班后,

62岁保安去维修屋顶时摔下死亡

在大儿子肖前锋眼中,62岁的父亲肖光权身子骨硬朗,平时在当地的海椒交易市场当保安,一个人除了要照顾母亲外,还得照顾两个小孙子。但就这样一个身板硬朗的人,竟从1米7高的地方摔下后,便撒手人寰。

11月10日,肖光权去世的第三天,家人在郫都区三道堰镇中平村外摆设灵堂,由于认为父亲死得“不明不白”,一家人都希望其所供职的物业公司能给个说法。

肖前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是10月31日下午接到父亲出事的消息,之后,他紧急从达州赶回成都,而此时父亲早已被送至医院ICU进行抢救。

他听母亲说,父亲摔得很严重,到医院时人已经说不出话了,只是一直在呻吟,而直至父亲在ICU去世,家人也没能跟他说上一句话。

肖先生的儿子扶着母亲

肖先生的家人

据肖前锋介绍,父亲是在检修市场内的一间商铺时出的意外:10月31日,公司安排头一天刚连续上完12小时夜班的父亲去检修漏雨的屋顶,后不慎从高处摔下,由于当时没戴安全帽,所以伤势严重,“摔下来后医生说鼻子、耳朵、眼睛都在流血。”

由于当时肖前锋未在现场,所以具体父亲是从哪里摔下的?怎么摔下的?他无从知晓。当他第二天赶到事发地时,地上只留有父亲的一只鞋,屋顶还有一个一人宽的大窟窿。从这样一个窟窿来看,肖前锋怀疑父亲是从屋顶摔下来的。

事发现场,楼顶有个窟窿,下方有个脚手架

他说,事发后,他曾想向市场内的商户询问事发时的情况,但提起此事,商户们均闭口不谈。红星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是一个3米多高的商铺,商铺顶部安装有石棉瓦,但10多天过去,该商铺已被翻新,窟窿也被填补。

该商铺已重新装修

事发地的顶棚已经装修好

【公司辩解】

“他是自愿去的”

他是下班时间做了保安以外的工作

肖先生的家人在事发地点

人住进ICU,治疗费用开销自然很大,由于肖光权是在工作时发生的意外,家属曾找到物业公司讨要说法,要求其给付医药费。但据肖前锋介绍,物业公司对此态度“懈怠”,在缴纳3万多元医疗费后,便不愿再给付。他们曾多次找到物业公司协商,也均未果。后来肖前锋才从他人口中得知,“物业公司说没钱,而且说我父亲是自愿去的,所以物业公司也管不了。”

肖光权接受治疗时的照片

对于物业公司说的“自愿”的说法,肖前锋很不认同,“一个人怎么会平白无故到市场里去高空作业?”据肖光权妻子龙中琼介绍,在出事前一晚,丈夫曾告诉她,物业公司开会要求他们去检修市场内的一个商铺,“如果不去就要扣他们的费用。”

肖前锋说,父亲在市场内当保安,没有买工伤保险,每月2000元的工资也是现金发放。在医院抢救那几天,家人让医院全力抢救,但物业公司的说法和做法确实令人寒心。

在历经几日抢救后,11月8日噩耗传来,肖光权因抢救无效不幸去世。肖前锋说,这时物业公司才赶来把7万多元的医疗费用结清。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肖光权所供职的物业公司为四川晨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禹物业),记者曾多次试图联系该物业负责人何先生,但均未获回应。11月10日下午,郫都区司法局三道堰司法所、三道堰安全办公室相关人员、郫都区中平村相关负责人组织双方调解,在调解会现场,记者见到了何先生,并对事情的相关问题进行询问。

何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该名员工出事,是因为有人去海椒交易市场租房子时告知物业,商铺的楼顶有些漏水,想让物业进行检修,而何先生说,一般项目上进行检修,会有1-200元不等的人工费,“一般公司几名老员工检修后就把这个钱挣了。”

按理说当天肖光权在上完晚班之后,是应该休息的,而当天他为何会去维修?何先生猜测是肖光权在休息时联系了那几名老员工想一起把工做了。

肖先生的妻子和儿子在他生前工作的保安室

肖先生生前工作的海椒交易市场

何先生说,“他是在下班时间,不需要他去,他去的……而且也没有人喊他去做。”并且做了以后在工资之外,也要给他额外的报酬,“所以这并不是义务帮工,也不存在不去就要扣工资的问题。”而公司当天并不知晓肖光权要去做工,所以也就不存在提醒他戴安全帽的问题。

据何先生介绍,肖光权并不是从楼顶坠下的,而是从一个高1米7的脚手架上坠地的,“就只有那么高,他怎么会绊下来,我们也都没想通。”他说,事发后,物业公司并非如家属所说不管不问,而是一直在积极配合,包括事发后,他第一时间把伤者送至医院,“还闯了红灯。”物业工作人员也在医院看守了几日,他在中途回老家借钱前,还拿出两万元让家属“打个借条,先用着”,何先生说,“现在出了事,死者为大,我们也只能安抚家属。”

而为何这几日他都未出面?据物业方律师介绍,因为肖家家属的行为比较过激,有控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最新进展>>>

双方达成协议

物业公司赔偿55万元

肖光权死后,对于赔偿问题,双方预期金额差距较大,因此多次调解都未成功。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到,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而本条例中所称的“职工”,则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协调会现场

10日下午,成都郫都区司法局三道堰司法所、三道堰安全办公室相关人员、郫都区中平村相关负责人开展协调,当晚,红星新闻记者从郫都区司法局三道堰司法所了解到,目前双方已达成调解,物业公司给予肖光权家属55万元(其中包括人身意外保险赔偿10.6万元)赔偿。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摄影记者 刘海韵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