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医保局工作人员(左一)指导谢婆婆的儿子申请长期照护保险
内容提要:
1.五大行动计划
经办服务行动计划
照护服务行动计划
智能监管行动计划
产业赋能行动计划
行业培育行动计划
2.成都全覆盖
今年1月起,将成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纳入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实现了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对人群的全覆盖。根据规定,2021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参保长期照护保险缴费标准为25元/人·年,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一并缴纳。
最近,家住都江堰市幸福街道的谢婆婆一家收获了一份民生礼包。原来,生活不能自理的谢婆婆成为了都江堰市享受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待遇的第一人。每个月长期照护保险基金为其购买700多元的照护服务,着实减轻了谢婆婆家人照护负担。
长期照护保险是一项全新的社会保险制度,主要是为长期重度失能人员在基本生活照料、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日常护理提供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作为国家长期护理保险首批试点城市,成都市自2017年7月起,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先行试点。2020年5月,成都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启动深化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从今年1月起,将成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纳入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
“助力‘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建设,我们将实施经办服务行动计划、照护服务行动计划、智能监管行动计划、产业赋能行动计划、行业培育行动计划长期照护五大行动计划,高质量推进并深化长期照护保险试点。”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了解到,“十四五”开局之年,市医保局将通过实施经办服务便利化、照护服务规范化、智能监管信息化、推动照护服务产业化、培育照护行业职业化等举措,降低群众负担,助力民生产业发展,提升医疗保障质量水平,让城市发展更有温度,市民幸福生活更有质感。
效率高 服务好
为失能家庭减轻经济负担
几天前,都江堰市医保局的工作人员再次来到谢婆婆家中探望慰问。103岁的谢婆婆一个劲地说着感谢。“享受长期照护保险待遇后,家里对老人的照护负担有了保障,我们的照护压力也小多了,我们会及时参加照护服务规范化培训,学会更多技能照顾好老人,让她安享晚年。”谢婆婆的儿子这样说。
谢婆婆的儿子已经71岁了,他告诉记者,老人自2018年摔了一跤后,生活就不能自理,需要有人长期陪伴照护。家里需要24小时不间断地照料她的生活起居,年轻人忙于工作抽不出空来,自己年纪也大了,常常感到力不从心。得知城乡居民也可以申请长期照护保险后,他向经办机构提出了申请。一个多星期内,前置调查、审核、评估等手续就全部办妥了。“母亲被评定为重度二级失能,我们一年只需交25元的长期照护保险,每个月就能享受722元的长期照护服务,而且还能免费学会更多的照护技能,让老人家生活更舒适,真的很感谢这个好政策。”除了这项民生举措本身,高效快捷的办理、热情的经办服务态度,也让他十分感动。
事实上,去年10月,谢婆婆的儿子就从街道办的宣传中得知了长期照护保险。可当时城乡居民还未纳入试点保障范围,这让谢婆婆的儿子非常焦虑。得知老人的具体困难后,工作人员将老人的基本信息记录在册,今年初第一时间通知老人申请办理。
“《意见》出台后,我们立即组织宣传,对基层情况进行调研摸底,及时掌握辖区城乡居民失能人员情况,形成了详细的工作台账,为工作推进奠定了基础。”都江堰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此基础上,还为照护人员提供规范化培训和照护指导,让选择居家照护的失能人员可享受到又“亲”又“专”的照护服务。截至目前,都江堰市共接待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政策咨询4200余人次,经过失能评定申请和评估,已评估通过700余人,自2月起,他们即可按规定享受长期照护服务,减轻家庭的照护负担。
享制度红利
将实施长期照护五大行动计划
对谢婆婆一家来说,长期照护保险的照护服务可谓雪中送炭。越来越多的失能群众也将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今年,我们在第一轮只保障城镇职工的基础上,应广大城乡居民需求,把成年城乡居民也纳入了保障范围。有需求的城乡参保群众可向当地经办机构进行申请。”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扩大制度覆盖面的同时,也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来提升照护服务品质,让失能人员生活得更有尊严。
据介绍,根据文件规定,2021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参保长期照护保险缴费标准为25元/人·年,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一并缴纳。制度实施后,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覆盖人群1300余万人,实现了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对人群的全覆盖,让全体市民都能享受制度红利,进一步满足了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下一步,结合‘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我们将实施经办服务行动计划、照护服务行动计划、智能监管行动计划、产业赋能行动计划、行业培育行动计划长期照护五大行动计划。”该负责人表示,将围绕实施高品质公共服务倍增,以便利化为目标,实施经办服务行动计划,探索“互联网+护理”,补充护理保险实践路径,完善动态评估机制,对享受长期照护保险待遇的失能人员每隔12个月组织复评,适时调整失能等级,更好保障失能人员照护服务需求;以规范化为路径,实施照护服务行动计划,探索将社区、乡镇医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乡镇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等纳入长期照护保险协议照护机构,让失能人员就近享受专业照护服务。
同时,围绕提升城市智慧韧性安全水平,将以信息化为手段,实施智能监管行动计划,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长期照护保险试点第三方监管工作,对委托经办服务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让这项惠民、利民工程更精准可及、温馨便民;围绕打造稳定公平可及营商环境,将以产业化为支撑,实施产业赋能行动计划,鼓励各类照护服务机构按照统一遴选标准成为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协议照护机构,并积极探索向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地区延伸,让异地居住的失能人员享受同城化服务;还将以职业化为导向,实施行业培育行动计划,开展“最美护理员”“服务机构星级评定”等活动,努力提升从业人员归属感,鼓励机构提供优质服务,促进机构健康规范发展。
本报记者 缪梦羽 图片由市医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