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为期40天的春运1月28日正式启动。成都交警五分局在辖区内设置两个春运交通安全固定执勤点,加强对重点车辆登记检查,加大查处客车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客运车辆要严格经过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检查,严防“病车”上路。
↑交警查处各类交通违法。
1月29日,交警五分局依法对近期查处的6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挪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传唤至五分局进行集中处理。对该6名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均处以1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案例一:驾驶员康某(男,26岁)驾驶川B××××P小型轿车,在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出口,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案例二:驾驶员蔡某(男,46岁)驾驶川A9××××3小型轿车,在蓉都大道将军碑路,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案例三:驾驶员周某(男,38岁)驾驶川A6××××3小型轿车,在昭觉寺南路与荆竹中路交叉路口,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挪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案例四:驾驶员吴某(男,33岁)驾驶川B3××××9小型轿车,在民兴路实施“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五:驾驶员汪某(男,36岁)驾驶川A6×××5小型轿车,在一环路东三段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六:驾驶员李某(男,34岁)驾驶川AA×××4小型轿车,在三环路辅道成南立交至龙潭立交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成都交警五分局开展春运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以来,对酒驾、醉驾、超员超载、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严查严处精准打击,坚决打赢春运安全保卫战。截止到目前,两个春运交通安全执勤点共检查客运车辆205辆、危化品车辆11辆、货运车辆94辆,其他车辆17辆。
成都交警温馨提示: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运营车!不疲劳驾驶!漫漫回家路,切记安全行!
红星新闻记者 张肇婷 图据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