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第一天成都各小区情况参差不齐

2021-03-02 06:58:25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顾强

生活垃圾应该怎么分?扫码答题练练手。

现场直击

3月1日,《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意味着成都生活垃圾管理有法可依。按照《条例》规定,成都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4类,个人如果未按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可能被处以最高500元的罚款。《条例》实施首日,执行情况到底如何?要真正做好垃圾分类,成都还有哪些地方值得提升改进?记者展开了走访调查。

四川在线记者 程文雯 王晋朝

每个点位配有督导员 居民自觉分类投放垃圾

“阿姨,您的已经分好了,这只口袋放入其他垃圾桶内,硬纸壳放入可回收物桶内。”3月1日7时30分许,在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街道丽都花园社区的某小区里,物业工作人员王月仁穿着绿色马甲,准时来到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监督和引导居民按要求分类投放垃圾。“我们小区实行分时投放,每天7:30到9:30,18:30到20:30是投放时间,我就是小区的垃圾分类督导员。”

根据《条例》,成都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住宅区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机构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机构为管理责任人,将履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责任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及时制止对已分类的生活垃圾进行混合的行为等6项义务和责任。

王月仁是该小区物业保洁人员,3个月前,她经过专门培训后上岗,成为垃圾分类督导员。记者在现场看到,有居民来投放点时,她会主动上前,确认垃圾是否做好分类,遇到有分类错误或不清楚该怎么分的居民,也会主动引导,“大家都挺自觉,大部分人来之前已经将垃圾分好了。”

记者看到,该小区内共有两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分别位于小区两个进门处,投放点标识清晰,桶身上还印有简单的分类指导。其中,绿色的厨余垃圾箱和灰色的其他垃圾箱数量明显更多,还有一个桶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面绝大部分是蓝色,用于投放可回收物,最下端为红色,用于投放有害垃圾。

“不同垃圾桶的投放数量是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决定的。”红牌楼街道丽都花园社区党总支书记张馨佳解释,“这个小区日常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量比较大,有害垃圾量非常小。”另外,记者还在小区里看见了一处专门的可回收物智能回收点,掏出手机用微信扫一扫,再把纺织品、纸制品等可回收物投进箱内,就能自动称重并获得现金。

张馨佳介绍,社区垃圾分类试点开始得比较早,经过一年多的宣传和习惯培养,居民大部分都会主动配合。目前社区内的15个小区院落,都有类似的分类垃圾桶和督导员。记者了解到,在整个武侯区,共有790个类似的垃圾分类投放点,每个点位都配有督导员。

垃圾依然混扔 小区物业说有苦衷

3月1日,家住成都高新区的王佳出门前专门将家中的垃圾进行分类,而后丢入小区分类垃圾桶。但前往地下车库开车时却发现,车库里还有一个没有任何分类标识的垃圾桶,不少垃圾混扔在里面。“顿时感觉自己白弄了,挺受打击的。”

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成都部分小区虽然按要求设置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但在楼道、地下车库等地,原有未分类的垃圾桶并没有撤除,居民还是会将垃圾混扔在里面。此外,一些小区的分类点上没有物业人员值守,即使居民放错了,也无人知晓。更有甚者,有的小区只是随意摆放了几个垃圾桶,标识也不齐全,分类投放更无从谈起。

除了意识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小区也有现实苦衷。

位于成都市金牛区星辉路附近的某小区是成都某国企的职工家属区,为方便院内老年人,十几年来,物业都会在楼道摆放垃圾桶,每天上楼收取。“去年刚开始试行垃圾分类时,物业公司在小区内设置了垃圾集中分类回收点,不再上楼收取。”小区居民申女士告诉记者,原本想鼓励居民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但这一举措却引来不满,老年人下楼不便,干脆将垃圾堆积在楼道里,“最后物业又把撤掉的垃圾桶放回去了,大家都在混扔。”记者看到,3月1日,该小区依旧没有设置垃圾分类回收点。

“今天社区工作人员来小区进行了宣讲,估计这周就会在楼道里看到4个垃圾桶了。”申女士说,社区在同物业沟通以后,决定暂时保留之前上楼收取的方式,“但会将原先1个混装的垃圾桶,换成4个分类的垃圾桶。”

申女士也担心,1个垃圾桶变成4个垃圾桶,占公共空间不说,也给保洁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困扰。“还是得试行一段时间以后再看效果。”

垃圾分类首日没有罚单开出

《条例》实施首日,有市民因为没有按要求分类投放被罚款吗?记者走访中,并没有发现这样的情况。

这其实与《条例》的规定并不矛盾。根据《条例》,未按规定投放,经管理责任人、城市管理部门等多方劝阻或警告后,再次违反规定,才会被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条例》还特别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并完成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服务活动,经城市管理部门核准,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在此前召开的《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就曾解释,《条例》中的罚款并不是目的,关键是帮助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以更加包容审慎的方式持续推进,让垃圾分类成为习惯,这也是《条例》的一大特点。“我觉得这样比上来就罚款要好。”红牌楼街道丽都花园社区党总支书记张馨佳说,“分类习惯需要在实践中养成和巩固,我们也是经过一年多的试点,居民才慢慢养成习惯,如果一上来就重罚,说不定会引起居民的反感。”

打通“最后一米”尚需精细化管理

成都从2019年开始确定以街道(镇)为单位,成建制推进“四分类”收集点、投放容器和运输车辆更新改造,在全市配备标志统一的分类运输车,为分类收运提供保障。《条例》也明确,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运。

不过,问题依然存在。成都金牛天府环境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共有电动、机动转运车和快速保洁车300多辆,负责金牛区11个街道小区的垃圾收运。为了配合《条例》实施,公司专门制作了4款标识,3月1日当天投入使用,按照要求用不同车辆分类到小区收运垃圾。但随之而来的是成本的增加:有的车装不满,效率就会降低;前端有些垃圾桶混杂,收不了只能暂时拒收,反复几趟,空车成本也会增加……

这些都对垃圾分类的精细化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人口数量不断增长的超大城市,成都生活垃圾日均产量约1.8万吨,打通垃圾分类的“最后一米”,还需要在《条例》实施后,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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