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7月到现在大概欠了两千多元的电费,我也想缴,但新物业的收费方式和价格实在让人没法理解。”家住温江区同兴东路美茵河谷小区的李女士表示,去年6月小区换了新物业,电费涨了不说,还必须和物业费一起交,“这合理吗?”
在美茵河谷小区,疑惑的不仅是李女士,有小区居民通过成都市网络理政社会诉求平台反映了该问题。在温江区3月17日对该问题的回复中,记者看到,该小区电费为物业代收代缴。关于将物业费电费捆绑的问题,物业公司表示已解除捆绑。温江区住建局已责成该小区物业公司必须按照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标准收取电费,不得擅自提高价格。
▲居民用电(合表)一栏显示:调整后单价为0.5346,高于国家居民电费标准
居民困惑:
换了新物业,物业费电费必须一起缴
位于温江区同兴东路的森宇音乐花园·美茵河谷小区分为一二期,共有两千多户居民。该小区一二期分别于2003年和2007年交房,都是以6层楼的住宅为主。不同的是,二期美茵河谷有电梯以及少部分11层的高层住宅。“之前是开发商的物业,各种费用两边都是分开的。”李女士介绍说,去年6月物业换成了洁华物业,一二期合在一起收费。
“现在国家居民电费是0.5224元每度,物业收的是0.536元每度,还有6%的电损费。”李女士表示,同时在物业提供的联创e家手机缴费终端,物业费与电费等捆绑,必须要一起缴。她和几个业主去找物业,表示无法接受捆绑缴费。物业告诉他们,可以不通过手机,分别单独缴费,“其实可以分开缴,但大多数人不知道”。
另一位居民告诉记者,虽然价格涨得不多,但并未公示。而6%的电损费,物业也拿不出依据。国家规定是最高不超过6%,需要据实收取。但实际情况是没有任何依据和说明,让人觉得收得没有道理。
▲居民在物业办公室内看到的《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422号)文件
物业回应:
已安装智能电表,居民可自行充卡缴费
随后,记者走访了部分小区,其中,老旧一点的小区水电气费几乎都是居民自己充卡或者在网上缴费。高层电梯住宅的电气缴费基本也是类似的方式。不同的是,高层电梯住宅的水费一般由物业代收。记者走访的6个由物业代收水费的小区,物业费水费未绑定,可以分别单独缴费。
记者就美茵河谷居民提出的疑问致电该小区物业公司,对方表示,不清楚之前物业的收费标准,他们是根据相关规定来收费的。手机缴费终端由于设置问题,只能一起缴费。居民可以选择到物业办公室现场办理,物业费、电费可以分开单独缴费。对于按照上限6%收取电损费,该名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实际比6%更高,所以按照6%收取。
另外,记者从该小区物业以及居民处了解到,目前该小区智能电表已经安装好,以后居民可以通过电卡缴费。今日(3月21日)下午,记者联系到美茵河谷小区居民,对方表示,目前依然可以通过手机终端缴纳物业费和电费。居民之前欠的电费依然是个问题,缴还是不缴,部分居民还在犹豫。
“缴肯定还是要缴,但具体缴多少,应该有一个明确的依据。物业有困难可以说出来大家协商,而不是含含糊糊就过了。”一位居民表示。
▲业主们讨论
温江区住建局:
物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电费
在温江区3月17日对该问题的回复中,记者看到,该小区电费为物业代收代缴。关于将物业费与电费捆绑的问题,物业公司表示已解除捆绑。同时,温江区住建局已责成该小区物业公司必须按照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标准收取电费,不得擅自提高价格;同时严格按照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职责,定期向业主通报服务情况和费用情况。
回复中提到,温江区住建局已责成该小区物业公司按照四川省发改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记者在该文件中看到,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经营者,以下称“转供电主体”)转供的行为。其中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中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应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收取,一律不得以用电服务费、电力服务费等任何涉电名义向终端用户分摊收取。
红星新闻记者 林聪
图片据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