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30日起,现役军人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免费乘坐成都市内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和市公交集团运营的市内公共汽车。
记者6月3日从成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军人优待政策体系,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浓厚社会氛围,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成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21年6月30日起,全面实施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和市公交集团运营的市内公共汽车政策。
根据《通知》,免费对象中的现役军人,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士官和义务兵),以及军队(武警)院校有军籍学员。
以上人员持本人有效证件即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有效证件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官(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军队(武警)院校有军籍学员的学员证。
记者了解到,根据现行的《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义务兵、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盲人及其他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可以持有效证件免费乘车。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