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程文雯
5月17日,记者从成都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规范驾驶员从业行为,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协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网约车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成都市网约车驾驶员不良行为名单制度》(试行),并已于本月开始实施。
“此制度将驾驶员分别纳入A、B、C、D、E五类名单,分别予以永不合作、一年不合作、六个月不合作等惩戒措施。”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协会负责人介绍。其中,将影响行业稳定、交通肇事犯罪、暴力犯罪、危险驾驶犯罪、吸毒、饮(醉)酒后驾驶、殴打乘客等10大类行为纳入A类永不合作名单,成都市所有平台公司承诺永不录用纳入A类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驾驶员。对于采取反复多次拨打电话、限制乘客上下车、跟踪、尾随、围堵乘客等方式对乘客实施骚扰等6大类行为纳入B类不良行为名单,所有网约车平台对相关驾驶员采取至少1年不合作措施。
相关主管部门、网约车平台企业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发现驾驶员存在五类不良行为的,可将相关信息和佐证材料,发送至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协会专用邮箱(cdwycx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