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于婷 摄影 刘陈平
九天开出一成都,万户千门入画图。
4000年前,巴蜀大地,人们梦想着,汹涌的江河被降服,为人们所用,化为众多湿地,筑起生态屏障。如今,这一理想已照进现实。根据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成都市湿地总面积43亩,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主要类型为河流和库塘。
湿地,作为成都生态底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公园城市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
2022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是湿地保护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的新阶段。而公园城市成都,也在用自己的方式,为湿地保护和生态建设贡献着“成都智慧”。
正式实施
湿地保护开启“法治化”新征程
湿地,是指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海域,但是水田以及用于养殖的人工的水域和滩涂除外。湿地具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除此之外,我们可以利用湿地开展旅游、种植、航运等经济活动,创造经济价值。还可以通过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等活动发挥社会效益。
去年12月24日正式公布的《湿地保护法》,于2022年6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该法的实施,为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提供了法律遵循,也填补了我国生态系统立法空白。共分7章65条,立足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修复,确立了湿地保护管理顶层设计的“四梁八柱”。明确了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处罚标准考量了湿地的资源价值和生态价值,处罚标准更加严厉。
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湿地保护法》也是有效的行为规范。比如,其中明确规定了禁止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包括过度放牧或者滥采野生植物,过度捕捞或者灭绝式捕捞,过度施肥、投药、投放饵料等污染湿地的种植养殖行为。不得破坏鸟类和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禁止占用红树林湿地,禁止在泥炭沼泽湿地开采泥炭或者擅自开采地下水等。
成都经验
构建管理体系 加强湿地保护修复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洒向青龙湖湿地,湖面波光粼粼,鸟类悠闲地觅食。午后,漫步于新津白鹤滩国家湿地公园,随处可以听到悦耳的鸟鸣。近处的昆虫、小鸟,与远处的雪山、花丛、绿地,一同构成了一幅山水田园图。
位于四川盆地西部的成都,气候温和、雨水充沛,湿地资源丰富,水系十分发达。岷江水系、沱江水系横穿成都境内,青衣江水系也与之擦肩而过。落差高达5005米的东西地势,形成了上有冰斗湖,下有三岔湖,以及以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为核心的众多丘区景观湖池、坑塘等特殊湖库和小微湿地群落,像玉珠般星罗棋布于成都平原大地。这些湿地不仅是水鸟们来来去去的必经之路,也是成都人休闲娱乐的生态空间。
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也离不开人们的保护。
近年来,成都努力健全湿地分级体系及保护管理体系,成功申报1处省重要湿地,认定4处市重要湿地,建成国家、省级湿地公园和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各1处,还紧密结合大型生态项目的实施,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探索湿地生态价值转化,打造公园城市湿地新名片。
顺着天府大道一路往南,兴隆湖、天府公园、鹿溪河生态区等已成为新晋网红打卡地。据成都市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介绍,目前,成都已实现43万亩湿地面积总量管控要求。正通过大量实施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及推进基础理论研究和科学技术应用,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提升湿地生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