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增资
对符合条件的年外商直接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重大外资新设项目、增资项目,根据其年外商直接投资金额的2%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并按规定优先保障用地、用能等要素。
安居保障
加强外商投资企业人才安居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高50套人才公寓支持,企业可用于自持或其人才购买。
11月14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成都市进一步推动外资扩量提质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已印发。《政策措施》包含加大投资促进力度、激励外资科技创新、推进外商投资便利化、完善外企投资保护、提升惠企政策可及性5方面、15条政策措施。
符合条件的国际中小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政策措施》明确,加大投资促进力度,对外资产业项目、跨国公司总部经济、中介机构进行相应的政策支持和奖励。
在强化外资产业项目支持方面,《政策措施》提出,聚焦产业建圈强链,加强集成电路、绿色低碳、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大数据等重点产业链“链主”外企招引。对符合条件的年外商直接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重大外资新设项目、增资项目,根据其年外商直接投资金额的2%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并按规定优先保障用地、用能等要素;对符合条件的重大外资制造业项目,按规定给予外商直接投资到资奖励。鼓励外商在蓉沿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布局、垂直整合,提升本地配套率。对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国际中小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在支持跨国公司发展总部经济方面,支持跨国公司在蓉设立全国总部、地区总部,以及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功能性机构,按规定给予外商直接投资到资奖励。
《政策措施》还提出,积极委托具有丰富招商资源的专家智库、咨询机构、基金公司、行业商协会,与投促部门、要素部门、属地政府和投资平台等开展协作联动“大招商”。对促成引进符合条件重大外资项目的,按规定给予委托招商奖励;对促成引进符合条件国际中小企业的,按规定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
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给予最高50套人才公寓支持
《政策措施》提出,激励外资科技创新,支持外资企业研发创新,鼓励境外领军人才创新创业。
其中,在支持外资企业研发创新方面,充分发挥基金在外资科技创新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境外投资者来蓉设立研发创新中心,支持在蓉外商投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研发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国际性研发机构按规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研发经费资助;对投资总额不低于800万美元、独立法人(或研发总投入不低于800万美元、作为公司内设部门或分公司的非独立法人)的外资研发中心,经省级部门核定符合条件后,按规定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 下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