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首例用“碳汇”方式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案开庭

2022-11-16 06:00:37来源:成都商报编辑:何勇

11月14日,成都崇州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的牟某某、谢某某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崇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前,两名被告人通过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自愿认购100000公斤“碳汇”用于滥伐林木行为的替代性生态修复。据悉,该案是成都地区首例采用“碳汇”方式进行生态修复的司法案件。

2020年以来,牟某某为给孙子筹集大学学费,伙同谢某某,将位于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片区彭州市龙门山镇九峰村牟某某自家林地种植的树木超量砍伐180立方米(立木蓄积量)并低价出售,造成当地生态严重损害。崇州市检察院多次与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探讨修复方案,最终引导牟某某、谢某某自愿从四川环交所认购100000公斤“碳汇”,用于修复其破坏的生态环境。

此外,崇州市人民法院判决牟某某、谢某某根据生态修复方案补种柳杉723株,并赔偿因生态破坏行为导致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损失。

“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物和土壤中,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二被告认购金将由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按照程序用于生态资源保护,以达到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的目的;所购的“碳汇”量将用于抵消生态环境受损地碳排量(碳中和)。

杨萌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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