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城管委获悉,《成都市公共厕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昨起实施。《条例》规定,新建公厕女厕位与男厕位比例不应小于3:2,在人流量集中的场所不应小于2:1。
据了解,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市城管委牵头会同市级有关部门,通过周密调研,制定了《条例》。2022年7月28日,《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在建设人性化公厕方面,《条例》第十六条要求配套设施应当人性化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孕妇等人群使用,规定新建公厕女厕位与男厕位比例不应小于3:2,在人流量集中的场所不应小于2:1。
在建设便民化公厕方面,《条例》第十六条鼓励免费提供擦手纸、厕纸、洗手液。规定有条件的公厕应当设置第三卫生间以及供公众休息、存储物品、梳妆更衣的便民服务设施。第十八条规定在特殊时节、特殊场合周边公厕不能满足需求时,要求设置环保移动厕所,方便群众临时使用。
在建设智慧化公厕方面,《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厕信息数据库,最大限度便利市民寻找公厕、使用公厕。第十七条鼓励配置环境监测、异味控制、智能照明、安全监控、应急求助等智慧管理系统,探索市场化运行模式,拓展综合功能向智能售货、储物,共享充电、雨伞等便民服务方面延伸。(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杨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