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四川篇】四川提前超额完成棚改货币化安置年度任务 揭秘背后有三大"催化剂"

2016-11-08 09:09:03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邓强熊筱伟

资金有保障

应对资金压力,政府探索融资“组合拳”

和过去建安置房相比,棚改货币化安置从“分期付款”变为“一次性支付”,这给资金筹措带来压力。

而根据国家新《预算法》,棚改贷款由统贷改为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棚改资金大量来自政策性银行贷款,过去这笔钱是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则要求其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管理——也就是说,量入为出,有多少收入用多少钱。”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此背景下,货币化安置可持续增长面临一个重要前提——如何筹措资金?

我省探索的解决之道,是创新融资模式。我省建立“政策性金融+省级统筹+市县政府购买服务”的棚改融资新模式,即省级层面设立一家非监管平台公司作为承贷主体,统一向贷款期限长、利率低的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进行对接,对不能直接购买棚改服务的县(市)承接贷款,承接后再由相关县(市)通过购买服务获得贷款。今年我省争取到国家政策性银行棚改贷款计划880亿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610亿元,农业发展银行270亿元。

各地也并未停止对创新多种渠道筹资的尝试。达州、巴中、遂宁、乐山等地研究落实了国开行棚改贷款市级统筹(市带县),很好地解决了财政信用等级较低的县市棚改贷款问题;也有市州采取PPP模式,发行私募债券作为棚改项目资本金……“顶层设置+基层探索”多渠道筹资,确保棚改加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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