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率先试点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改”

2017-03-14 06:00:12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顾强记者:熊筱伟

20个高校院所探索破解成果“转化难”

本报讯(记者 熊筱伟)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这项改革的核心,是将职务科技成果的“国家所有”变为“国家、职务发明人共同所有”,以产权来激励职务发明人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近日在川调研时提出,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难,是阻碍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老大难”问题。四川的改革探索,有望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

2016年召开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明确提出,要推进科技成果所有权制度改革。《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于全国率先提出以明确科技成果权属为突破口,打通成果转化通道,并把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我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重要任务。《方案》明确了试点单位,包括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10个在川高等院校,省中医药科学院、省机械研究设计院等10所在川科研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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