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深化住建系统“放管服”改革

2017-12-05 14:41:40来源:四川日报编辑:田珊罗之飏

  □本报记者 罗之飏

  近日,一份《行政复议决定书》从省住建厅发出,经审查,某市规划局对一公司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因证据不足,事实有待查清,予以撤销,同时明确告知该公司享有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此案事出今年3月,该公司一处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在相关方拆迁安置补偿谈判未果情况下,某市规划局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设,作出要求该公司自行拆除的行政命令,该公司认为此行政行为存在事实认定不清、程序违法和适用法律错误,故向省住建厅提请行政复议,从而有了省住建厅的审查结果。

  实体公正、程序公开,今年以来,省住建厅进一步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列出清单,防止越界,杜绝滥权。

  做好“加减法” 支持企业加快发展

  省政府网站数据显示,截至11月20日,省住建厅拥有省级行政权力事项281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9项,行政处罚事项245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16项。

  取消“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事项、下放“燃气经营许可”事项……今年,除了承接国务院下放的2项行政审批事项外,省住建厅共计取消4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或部分下放3项行政审批事项。同时还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住建领域的97件政府规章和文件进行清理,对住建厅制定的409个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审查,超过半数进行废止失效处理。

  此外,省住建厅在全面清理行权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基础上,出台5件规范性文件支持企业加快发展,仅“放宽房地产企业准入门槛,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有效期由一年调整为三年”一项,即方便全省上千家房地产企业。

12下一页尾页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