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发限驾令 23"老赖"受约束 外出坐朋友的车

2018-06-08 06:40:08来源:成都商报编辑:刘波

  对话

  洪雅法院执行局局长:

  有回访机制,如发现不妥将取消限驾令

  5月25日,眉山市洪雅县法院对王海波等23人发布了“限驾令”: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前,不得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驾驶行为。这也是四川发出的首个“限驾令”。

  此前,全国多地法院出台“老赖”“限驾令”,限制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性小型汽车。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老赖”高消费的规定里,明确列举了不能坐飞机、不能买车、子女不能上高收费私立学校等情形,但其中并不包含限制驾车。

  如何界定是生活、工作必需之外的驾驶?

  黄松:常规性的工作和生活必需的驾驶好理解,比如送病人去医院等就是必需的,但一些吃饭、谈事、送人、旅游等这些就不是必需的。

  如何来限制其工作、生活必需外的驾驶?

  黄松:在日常巡查以及专项执法过程中,交警部门若发现限驾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车辆的,将及时向法院通报。法院工作人员会到场,如果是因工作或生活必须提前申请获法院批准的,经查属实的将予以放行。如果没申请或者撒谎,法院将调查核实真实性,如果核实到限驾者在说谎,我们根据其态度和案件等执行情况,对其进行教育、训诫、约谈甚至拘留等措施。但原则是,不会突破法律的规定。

  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可对限驾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车辆的行为进行举报,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奖励。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法院将及时解除其限驾令。

  章平这样并无驾驶能力的人,为何也发出了“限驾令”?

  黄松:今年4月份,洪雅法院公布了32名失信人名单,请网格员以公告的形式张贴在所在的失信被执行人所在村组(社区)等,5月,洪雅法院执行局初步筛选出23人,对其发布了“限驾令”。

  但“限驾令”发出后,法院不会不管,会有回访机制,看看申请人、被执行人和社会大众的反响态度等,也会和交警做进一步对接,法院在回访过程中,会进行更详细的调查,如调查属实,会撤销其限驾令,“只是现在刚刚探索着才发布,加上这段时间工作很忙,还没有来得及启动回访等。

  履行能力较差的精准扶贫户等为何被纳入失信人或限驾名单?

  黄松:每个家庭的履行能力有大小,有些人家里是贫困户,但本人是有劳动力,收入也较高。之前就有类似的案例,一个贫困户家中的一人在外务工,有合法收入且能履行还款能力,但他拒不履行,我们对其拘留了15天后,他对我们制定了每个月还几百元的还款计划。

  “如果有些被执行人经过我们连续几个阶段调查,发现其确实暂无还款能力,这就不涉及到诚信了,我们不会再对其列为失信人,不过,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这一块我们会一直保留,只要一查到有高消费等行为,该处罚就要处罚。”黄松说,这23人中,我们经过回访,该撤销的会撤销,但如果有还款能力仍不执行的话,下一步我们会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如拘留等。

  惩罚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措施,是为了进一步压缩“老赖”们的出行等空间,倒逼他们前来履行还款义务,建立其诚信体系,慢慢扭转社会上不良的社会风气,但这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过程。

  成都商报记者蒋麟 摄影报道

  (除黄松之外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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