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你的钱包!起征点调至5000元不变 究竟能省多少钱?

2018-08-28 09:31:41来源:四川在线综合编辑:邓强

【编者按】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提请27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该决定拟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部分减税政策拟于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实施。

相比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一审稿,二审稿中的一个新变化是,赡养老人的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另一亮点是拟增加对稿酬所得等部分收入的费用扣除。关于个税起征点,二审稿中未对起征点进行修改,维持了一审稿中起征点调至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不变。

http://mp3.scol.com.cn/media/2018/geshuifa.mp4
scolplayer视频播放器

视频:《新闻1+1》:个税改革,别光盯着起征点!  来源:央视新闻

二审有哪些新变化?

①赡养老人支出也可税前扣除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决定草案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赡养老人支出,扩充入专项附加扣除范围。由此前居民个人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五项支出可以在税前予以扣除,增至六项。为更好维护法律权威,还明确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综合多方意见后表示,允许赡养老人支出税前扣除,旨在弘扬尊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充分考虑我国人口老龄化日渐加快,工薪阶层独生子女家庭居多、赡养老人负担较重等实际情况。

②稿酬所得,相当于打了五六折

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一审稿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有不少建议希望给予稿酬所得进一步减税优惠。

为回应社会关切,此次决定草案在“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部分调整明确,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拟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在此基础上,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再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相当于打了五六折。

③两步实施,尽早释放减税红利

“一次修法,两步到位”。此次个税法大修,一方面要考虑给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实施新税制预留一定准备时间,同时又考虑尽早释放减税红利。

根据决定草案,决定拟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拟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之所以提出分两步实施,就是期待尽量让老百姓尽早享受到改革红利。

123下一页尾页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