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一年多成效明显 我省追加6639万元奖补23个贫困县

2018-10-17 09:49:25来源:四川日报编辑:田珊

  计价方式变化,区内水费下降一半

  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之后,水成为“明码标价”的商品,农户会因此增加负担吗?

  这也是改革之初,宜宾市高县复兴镇上坝村村民李子均的担忧,“以前每亩每年缴22元水费,水随便用,就怕改革后水费增加。”

  上坝村地处郝家村灌区,今年国庆节前一天,李子均接到了郝家村水库管理所开具的水费单,单上显示,李子均家的4亩田水费仅为40元,这比往年的88元,少了一半还多。

  水费减少,源自于计价方式的变化。郝家村水库管理所所长周扬介绍,今年元旦起,当地正式废止实行了近30年的“按亩收水费”制度,转而对各田块安装计量设施,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收取制度,相关部门根据用水路径不同,参照当地气候和种养业实际用水量,核定粮油作物每亩每年用水定额为100立方米,经济作物每亩每年为120立方米。

  定额以内的粮油作物水费按照0.17元/立方米执行,经济作物按照0.2元/立方米收取,超过定额的10%以内,水费在原价基础上增加0.02元/立方米,超出10%及以上部分,增加0.04元/立方米。

  “当节水幅度较大时,农民的负担就会减轻。”周扬说,这样的定价方式,进一步实现了农业用水“商品化”和农业用水的高效化。

  省水利厅统计显示,试点一年多来,区域内的平均农业水价已由48元/亩降至24元/亩,而随着改革的进一步加速,下降幅度仍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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