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在进行,12月28日为最后登记期限

2018-12-18 14:38:44来源:成都商报编辑:彭焘林聪

  未进行清查登记的单位要抓紧了,务必于本(12)月28日前,携带持有的全部营业执照和公章,于工作日内到就近的单位清查登记点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的单位,依据《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将被认定为统计信用异常企业;同时将被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抽查的重点对象,可能对企业征信、纳税信用等级造成不良影响。

↑关于主动进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登记的公告

  今日,记者从市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在进行。截至目前,个体户清查登记已基本结束,但尚有部分企业、事业单位未进行清查登记。

  经济普查是我国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研发活动、组织机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能源消费等。

  普查对象包括:成都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前往现场登记的,可下载填报清查表,签字盖章后,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至所属县级人民政府经济普查办公室。

  本次普查自2017年开始筹备,包括研究方案的制定和专项试点的选择。今年,普查进入准备阶段,包括组建机构、部署方案和普查员的选调培训。明年,普查将进行数据审核和发布,调查结果和资料将在2020年出版,为开展研究提供帮助。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清查不收取任何费用,若发现普查机构或工作人员借清查获取不正当利益,可向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联系电话:028-61888372)。

  红星新闻记者 林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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