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

2019-01-17 07:06:14来源:四川日报编辑:刘波

  (2019年1月16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增设及更名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10个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外事侨务委员会、预算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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