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9个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美丽四川建设

2019-01-18 06:16:59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顾强

  本报讯(记者殷鹏)近日,省政府印发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9个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大力度、加快治理、加紧攻坚,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标志性重大战役,加快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实施方案,我省首次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进行划分,涉及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雅安、眉山、资阳等15个市。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肩负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任。为此,我省出台了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打赢碧水保卫战、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和完善生态环境准入促进绿色发展等9个实施方案。

  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提出以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三大区域为主战场,坚持质量导向、系统防治,科学管控、精准施治,联防联控、社会共治,到2020年,全省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年均浓度比考核基准年(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83.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16%、16%、5%以上。

  按照要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将实行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环保标准、环境监管制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强联防联控。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努力形成与大气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发展格局、城市格局。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将实行动态评估调整。

  同时,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我省将提高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7天预报,并开展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

  围绕打赢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明确,将大力实施沱江、岷江、涪江、渠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推动嘉陵江、大渡河、青衣江、安宁河等优良水体保护,扎实开展城镇生活、农业农村、工业污染防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着力保障饮用水安全,全面解决水污染突出问题。

  到2020年,我省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流域环境风险有效可控,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纳入国家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高于81.6%,力争达到90%以上;包括沱江、岷江、涪江在内的十大河流一级支流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7%;全省新建和改造长江流域生态廊道2万公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2621万亩。到2035年,率先建成水清、宜居、优美的长江流域水生态文明示范区。

  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等另外7个实施方案,也分别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我们将严格对标实施方案,切实增强抓执行抓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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