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次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2019-01-18 07:43:13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覃贻花记者杜江茜

1月17日,记者从省政府官网获悉,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9个实施方案已于近日印发。其中明确,全省将以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三大区域为主战场,坚持质量导向、系统防治,科学管控、精准施治,联防联控、社会共治,不断改善大气质量。

具体到目标上,到2020年,全省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年均浓度比考核基准年(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83.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16%、16%、5%以上。其中,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少于11.2万吨、3.7万吨、5.6万吨。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实施方案,四川首次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进行划分,共涉及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雅安、眉山、资阳等15市。

划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意味着什么?按照要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将实行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环保标准、环境监管制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强联防联控。同时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努力形成与大气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发展格局、城市格局。

此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将实行动态评估调整。同时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全省还将提高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7天预报,并开展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