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 三星堆申遗成亮点

2019-04-30 07:37:51来源:四川日报编辑:覃贻花

□本报记者 吴晓铃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用5年时间走出一条符合四川实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文物保护管理能力显著提高,文物展示利用水平大幅提升,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让文物保护的成果惠及人民。

4月29日,省文物局文保处处长何振华对《意见》进行解读。他表示,此次《意见》既明确了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遵循和总体目标,也明确了当前四川文物保护利用改革重点任务,是做好全省新时代文物工作的任务书和路线图。

《意见》规划了17项重点任务,分别包括构建巴蜀文化标识体系、创新文物价值传播推广体系、完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推进三星堆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大力推动考古工作、推进博物馆建设等。

三星堆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成为一大亮点。《意见》显示,三星堆未来将大力推进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建设遗址博物馆新馆,并对遗址进行全面调查、勘探和重点发掘;将开展考古和文物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建设三星堆文化旅游融合示范区。此外,还将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意见》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创新举措。“比如提出建立并公布文物保护单位、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安全责任清单;各地应划定本辖区地下文物埋藏区,在地下文物埋藏区进行土地储备或建设工程时,须先期进行文物勘探、发掘等。”何振华说,《意见》还提出,文博科研单位执行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探索文博科研单位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激励机制;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对建成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等。

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还包括文物的合理利用。《意见》要求在确保文物安全前提下,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尤其要促进与旅游的融合发展。

何振华说,《意见》强调要发挥文物资源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包括了推动建设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加强区域性文物资源整合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促进与旅游的融合发展,打造一批以文物、博物馆为载体的节庆、演艺、研学实践、体验旅游、休闲旅游等项目和精品旅游线路;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资、领养、认养等形式参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等。此外,实施峨眉山—乐山大佛、青城山—都江堰等世界遗产保护和展示利用提升工程,推进大遗址保护成都片区、藏羌碉楼与村寨、四川石窟等文物保护利用项目明确写进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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