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余小农户将变蜀乡种田“骨干”

2019-08-06 09:15:44来源:四川日报编辑:田珊

近日,在眉山市彭山区观音镇果园村,一家庭农场在采摘并出售葡萄。

本报特约通讯员 姚永亮 摄(视觉四川)

位于德阳市罗江区白马关镇的捌零后家庭农场。

我省率先全国启动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每户最高奖 30 万元—

聚焦

8月1日,德阳市罗江区略坪镇松花村的稼禾家庭农场里,近百亩水稻长势喜人。这家家庭农场,刚刚成功入选四川首批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对象。

7月23日,省农业农村厅在德阳市罗江区白马关镇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四川省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方案(2019-2022年)》,明确到2022年,全省培育5000家以上现代农户家庭农场,每个农场将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并从即日起启动申报筛选工作。“这是在全国省级层面发布的首个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方案,也是我省首个针对小农户的精准培育和支持政策。”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报记者 樊邦平 文/图

1崛起的家庭农场

队伍不断壮大,日益成为现代农业生力军

2011年,稼禾家庭农场的创始人刘琴英返乡种地,目前全家5口人经营着80亩制种稻田和50亩翠冠梨,年纯收入13万元,并带动周边20余小农户务工。

“起初创业养肉兔,由于没有经验和技术,连年亏本。”刘琴英坦承,返乡创业最初几年,自己走了不少弯路,享受的政策扶持也不多。成为四川首批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对象后,刘琴英的家庭农场不仅可获得最高30万元的资金支持,还能优先享受各类技能培训和创业帮扶。

近年来,像刘琴英这样的创业者还有很多。

在我国,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专门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的组织,俗称“农业个体户”。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提“家庭农场”后,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在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崛起。2015年我省出台《关于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明确要求开展示范创建,着力培育一批家庭农场示范典型,建立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录库。

截至2018年底,全省有家庭农场5万余家,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占比达到17%。此外,据省农业农村厅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省流转耕地中,流入农户的占44.57%,比例远高于专合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批流转土地的农户将成为家庭农场发展的“后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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