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负面清单,能否守护一江碧水?

2019-08-20 09:30:44来源:四川日报编辑:田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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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探路

设负面清单,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禁入化工项目

根据试点方案,试点区(县)均采用长江岸线及外围5公里作为试点研究范围,并根据范围划定了管控单元,除探索统一的空间准入条件和管制规则外,还需研究制定纠错机制和政策,分类处理试点区(县)长江岸线及外围空间开发利用的历史遗留问题。

“也就是说,试点将探索在长江岸线和外围5公里范围内设置一套完整的利用‘规则’,并且设立负面清单,所有的企业必须符合要求才能准入。”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比如,我省已明确,严格限制在长江沿线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

设立负面清单的目的在于“治未病”。“通过建立空间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高污染、高风险项目或行业,做到防患于未然。”泸州市纳溪区相关负责人表示。

“保护范围不只局限于5公里范围,将在需要保护的区域,按照生态环境承载力,制定相应的准入规则。”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例如会理县结合自身自然地理条件和发展现状,将主要管控单元分为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并对不同的空间制定了相应的准入条件。

据了解,试点已于5月底初步结束,目前进入成果总结阶段。“严格来说,试点时间只有短短半年,重点聚焦分析长江岸线土地利用方式、产业布局结构等‘错误’,并为下一步保护管理提出建议。”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从3个试点区(县)现状调查和分析评价的成果看,试点区域在国土空间开发上,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各类规划冲突矛盾等问题。泸州市纳溪区存在长江岸线开发强度过大的问题,在长江岸线范围内,有超过30%的建设用地布局;宜宾市南溪区城市发展全部沿岸线分布,对防洪、河势、供水、航运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会理县则存在河道过度采砂和尾矿库污染等问题。

“找到问题,我们就能针对性地纠错。”泸州市纳溪区相关负责人说,该区将以探索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纠错机制、负面清单为契机,转变空间资源利用方式,逐步推动落后产能、污染产业的空间退出,为新产业、环保产业留出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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