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国资十条” 中小企业租赁省属企业经营用房直接免收3个月房租

2020-02-08 06:41:26来源:成都商报编辑:陈乐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7日举行的“国资国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通报暨首批捐赠仪式”上获悉,四川省国资委日前出台了“国资十条”,系中西部首个,专门支持国有企业投入疫情防控,为企业解决后顾之忧。

对国企承担疫情防控药品等研发费用,予以加倍确认

根据“国资十条”,国有企业因采购紧缺防控物资等所产生的费用可以作为特殊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比如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发生的加班工资可作为一次性工资核增,不与效益联动。

四川还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2020年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对获得表彰表扬的予以加分奖励和工资总额单项奖励。将疫情对国有企业经营业绩影响作为非经营性因素,在业绩考核和工资总额管理中予以适度考虑。

在费用核算方面,“国资十条”明确了两项支持政策——

鼓励防疫研发投入,对国有企业承担的疫情防控药品、器械、软件等研发费用予以加倍确认。

同时,对国有企业机械设备、仪器装置等因疫情防控损毁的,准许加速折旧、提前报废或一次性摊销,金额较大的,还可在考核时视同利润处理。

租赁省属企业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3个月房租

在融资支持方面,“国资十条”也进行了明确。

比如,鼓励支持国有企业之间在疫情防控融资方面相互借贷、相互担保。同时,四川还将对疫情防控中承担保供任务的国有企业,省国资委积极帮助协调有关单位给予贷款利率优惠、续贷等帮扶。

在简化程序方面,积极为国企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便利,比如省属国有企业为疫情防控提供资金或物资捐赠的,准许先捐赠后备案。

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对租赁省属企业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直接免收3个月房租。据初步测算,仅此一项,省属国有企业就让利达3亿多元。

在强化激励的同时,四川省国资委也将同步启动问责追责程序,对疫情防控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力、排查不严,导致疫情存在扩散风险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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